220403 XZHosea 1.4 2.1 + Supper
Audio Preview
Share or Embed This Item
- Publication date
- 2022-04-03
220403新莊改革宗福音教會聖餐主日聚會
主日證道「先知性生育計劃 Prophetic Family Planning」
經文:何西阿書 Hosea 1:4-2:1
+聖餐(42:13開始)
台灣人重視姓名。對台灣人來說,名字不僅是名字,名字決定一個人的命運。父母花錢算命為孩子取一個吉祥的名字。大約十幾年前,台灣忽然吹起一陣改名的風潮。我周遭的人忽然都有新名字,而且好像沒過幾個月就可再換名字。如果名字取的不夠好,台灣有便民的法律,容許人換三次名字。
內政部說,人可以因「姓名粗俗不雅或特殊原因」更改姓名。如果你姓「余」名「純」,我全然了解為什麼你可能想要改名。但是我猜,多數台灣人要改名不是因為「姓名粗俗不雅」,而是某種「特殊原因」——就是要改運。這其實是基於一種「我操控我的命運、我決定自己身分」的信念。這個信念當然不是台灣人的專利,而是自從亞當以來,所有人共有的信念。上帝創造亞當並沒有叫他決定自己命運:你自己看著辦吧。上帝從起初就為亞當預備他人生最終極的目標、也指定亞當到達目標的途徑——亞當本來應該按照上帝吩咐順服上帝,以取得永生,就是享受與上帝永遠的連結與團契。然而亞當從一開始就要決定自己的命運——他本是按照上帝形像所造,卻要塑造自己的形像:
與其依靠上帝、他依靠自己;
與其順服上帝、他順服自己的心意;
與其按照上帝話語判斷善惡、他憑著自己眼目的喜好分別善惡。
亞當伸手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就好似為自己取了一個新的名字——「亞當」這名字不再代表一個歸屬上帝名下的人,而是敵對上帝的人;第一個亞當成了第一個與上帝作對的人。
自從亞當之後,墮落的人天生就不喜歡「我的命運不是我主宰、我的身分不是我決定、我的名字不是我取的」這個事實。墮落的人本性討厭有一個在自我之外的標準、也不承認高過自我本身的權柄,就是上帝:沒有人(包括上帝),可決定我的名字、我的身分、我的命運、我的未來。。。若孩子對父母說「我不喜歡你們那個獨裁的上帝」——這不應該叫我們太意外,因為這不過是孩子的本性,也不過是這個世界不斷教導他的。。。順便一提:基督徒父母,一個孩子首要學習的不是「自尊」或「自我肯定」,而是尊主為大、肯定在自我之上的上帝。一味強調孩子要「肯定自我」、建立「自我形像」,你也不要奇怪孩子會有他自己的形像,也會不屑「捨己」。一個肯定自我的人,定義上無法作一個捨去自己、跟隨基督的人。。。自從創世紀3章以來,沒有人天生喜歡上帝,因為每個人都想作自己的上帝——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取名字。
在所有民族之中,以色列人應該最明白名字與身分之間的關係。畢竟,在所有人之中,唯獨以色列人是「稱為」耶和華上帝「名下的子民」,是上帝親自命名的百姓(創32:28;代下7:14),是上帝特別救贖出來的「長子」(出4:22),是與上帝立約的人(出19:5),特別領受上帝律法規範他們的作為(出20;申4:6-8)。在頒布十誡之前,上帝特別提醒以色列人:我是耶和華-你的上帝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——因此,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。。。不可跪拜偶像,也不可事奉它們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(出20:2-5)。。。以色列人應該比任何人都明白:他們的身分規範他們的行為舉止,而他們的身分不是自己決定或塑造的——正因為他們是耶和華上帝特別拯救出來作自己子民的人,所以他們理當遵守上帝的律法。我們可更進一步說:上帝律法反映上帝本性,因此,按照上帝形像所造的人——按照上帝形像重新受造(蒙恩得救)的人——必然遵行上帝律法。
也就是說,蒙恩領受上帝「公義的律例典章」的以色列人(申4:8),若不遵行上帝律法,不僅是不遵行律法,更凸顯他們摒棄他們的身分、或背棄上帝賜予他們的名字——違背上帝律法、拜別的神、跪拜偶像的人,豈能稱為耶和華上帝名下的子民?
**************
在今天經文裡面,上帝三次命令何西阿給他的兒女取名字。基督徒喜歡使用聖經名字,但是沒有一個父母會以這三個名字命名自己的孩子。這就是重點:這幾個名字令人驚駭。這三個名字顛覆以色列人的自我認知。
先知何西阿受命「娶淫婦為妻,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」,又要按照以色列人的屬靈淫亂命名自己的兒女。我很難想像何西阿心中有何感受???樂樂出生之前,小玉鑑於我深厚的中文造詣,請我幫外甥女想一個名字。我當時確實很認真地幫樂樂想一個名字:她姓「別」,要取一個「別」字開頭的名字其實有一定難度。。。聖經倒是有幾個「別」字開頭的名字:別是巴、別西卜。。。後來小玉自己幫樂樂取了名字。我必須承認,我非常崇拜我妻子,但是我特別讚嘆不已小玉為樂樂取名字這件事。這名字是那麼符合樂樂這人,我很難想像樂樂有其它名字。。。上帝要何西阿稱他兒女為「耶斯列、羅路哈瑪、羅阿米」——我們能否想像這作父親的、心中感受如何?
**************
4 耶和華對何西阿說:給他起名叫耶斯列—— 「耶斯列」的意思是「耶和華散播」。這字可有正面意思,就是散播種子、使其豐盛的意義。這字也可有負面意義,就是打散、離散的意思。「耶斯列」也是地名,就是當初邪惡亞哈王謀殺奪取耶斯列人拿伯葡萄園的地方(王上21),也是後來耶戶擊殺亞哈王朝家族的地方(王下9-10)。耶戶就是先知何西阿時代耶羅波安王的先祖。「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」——耶戶不僅殺了亞哈的兒子約蘭、殺了亞哈其他七十個兒子、殺了亞哈的妻子邪惡的耶洗別皇后、殺了拜巴力的人,耶戶也殺了南國猶大王亞哈謝、殺了亞哈謝的弟兄。。。上帝要討耶戶在耶斯列的血債並不意外,但是上帝曾經特別讚許耶戶,說:
因你辦好我眼中看為正的事,照我的心意待亞哈家,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,直到四代。 。。(王下 10:30)
這什麼意思?耶戶確實是上帝所立、執行上帝心意的人。但是他也按照自己的心意流人的血——上帝沒有叫他殺猶大王亞哈謝。他也沒有盡心遵守耶和華─以色列上帝的律法,沒有離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,就是色列國一開始就犯的拜偶像的罪。(王下 10:31)
上帝沒有立即向耶戶討血債——這延遲的審判是上帝豐富的恩慈、 寬容、 忍耐,是要領人悔改的恩典(羅2:4)。。。這提醒我們一個事實——上帝確實會使用惡人行正的事,但這不表示惡人行正事就為自己賺得恩典:若惡人蒙恩,全然是上帝憑著主權要恩待誰就恩待誰;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(出 33:19)。延遲的審判也不表示上帝忘記公義,不向惡人討債——總有人要償還罪債:
再過片時,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——耶羅波安二世的兒子撒迦利雅作以色列王六個月就被刺殺 (王下 15:8);北國以色列在何西阿兒子耶斯列出生後約三十年就亡國。
「耶斯列」發音接近「以色列」——好似上帝說:你們既然不作我的以色列(加6:16)、就是與耶和華較力的(創32:38),我就叫你們作「耶斯列」、我耶和華就將你們打散。。。v5 到那日,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——當初耶戶正是開弓射死以色列王約蘭(王下9:24)。。。而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 (太 26:52)。
**************
6 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,耶和華對何西阿說: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(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)——上帝對人展現最顯著的屬性就是憐憫,特別是對祂子民以色列人憐憫:耶羅波祖父作王約哈斯年間,亞蘭王屢次欺壓以色列人。 23 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所立的約,仍施恩給以色列人,憐恤他們,眷顧他們,不肯滅盡他們,尚未趕逐他們離開自己面前。 (王下 13:22-23)。從一開始耶和華就向摩西宣告:
耶和華,耶和華,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,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, 7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,赦免罪孽、過犯,和罪惡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 (出 34:6-7)
之後耶和華會透過先知以賽亞說: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,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?即或有忘記的,我卻不忘記你 (賽 49:15) 。
現在祂卻說:v6b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,決不赦免他們——「決不赦免他們」這句話困擾不少學者,直接翻譯並沒有「不」,而是「我必要赦免他們」。。。但是「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,必要赦免他們」顯然自我矛盾。比較好的選項是將和合本的「我決不赦免他們」翻譯為「我必要將他們舉起」——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,必要將他們從地上舉起、連根拔起、分散到外地。。。我想這是比較符合上下文的翻譯。
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(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)——這對總是特別蒙上帝憐憫的以色列人來說,到底有什麼意思???這是上帝宣告:你們不再是我的兒女;這是一個父親不承認他自己的兒女;這是父親斷絕與兒女的關係。。。這段經文裡面,夫妻的婚姻、父親與兒女的關係都表徵上帝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。而這位父親是從一開始就專愛以色列人,揀選以色列人的耶和華上帝。。。如果丈夫與妻子離婚是痛苦的過程(而耶和華痛恨離婚,瑪2:16),那麼,我想,父親與兒女關係決裂更叫人痛心,或,更違背天性,就如要一位父親命名自己女兒「不蒙憐憫」是抵觸人性的事!!!
為什麼以色列人不蒙憐憫?因為他們(v2這地 )「大行淫亂,離棄耶和華」(v2)——與其說他們「不配」得憐憫(因為有誰「配得」上帝憐憫?),更精準一點說是:他們的屬靈淫亂印證他們真實的身分、證實他們原來是不蒙耶和華憐憫的人,因為凡蒙憐憫的也必順服,而蒙憐憫卻不順服的,最終也必不蒙憐憫。。。也必顯明自己是不蒙憐憫的人。
v7 我卻要憐憫猶大家,使他們靠耶和華─他們的上帝得救,不使他們靠弓、刀、爭戰、馬匹,與馬兵得救——這是先知預告上帝(約50年後)施行神蹟解救猶大脫離亞述王(2 王下 18-19)。然而我們知道南國猶大並非全然忠心耶和華(賽28)。在北國滅亡之後約150年,猶大最終也亡國。「我卻要憐憫猶大家」是指南國仍然享有上帝延遲審判的恩典。
*************
8 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,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——從第一個孩子到第三個孩子出生、中間至少相隔5、6年的時間,或許更長。你可以想像何西阿在這段時間的心情嗎?我想像不出有比他更嗚齟的人了。如果有人說他要當先知,你若憐憫他,就請他去讀何西阿書。。。上帝的心意是要人「生養眾多」,但是我懷疑先知何西阿以為自己是按照上帝心意「生養眾多」。。。他第三個孩子出生, 9 耶和華說:給他起名叫羅阿米(就是非我民的意思);因為你們不作(是)我的子民,我也不作(是)你們的上帝。。。這什麼意思?
上帝與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是婚姻、是父子、也是約——約是上帝與人關係最基本的單位:人若非在上帝的約內守約,就是在約外背約。以色列人之所以蒙憐憫、得拯救、成為耶和華獨愛的長子,因為在埃及,23 以色列人因做苦工,就歎息哀求,他們的哀聲達於上帝。 24 上帝聽見他們的哀聲,就紀念祂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所立的約。 (出 2:23-24)
以色列人之所以有別於世上萬民,因為他們與耶和華上帝有約。上帝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、以最簡單的方式表達,就是「你們要作我的子民、我要作你們的上帝」:「你們要作我的子民」——這是約的條件(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約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。出19:5);「我要作你們的上帝」——這是約的應許(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,作永遠的約,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。創17:7;出6:7)。
如果羅路哈瑪(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)代表父親與子女關係決裂,那麼羅阿米(就是非我民的意思)這孩子的名字就宣告上帝與以色列人不再有立約的關係:他們就與世上其他人沒有差別,他們不蒙憐憫、他們不再是上帝子民。。。「我也不作你們的上帝」原文其實沒有「上帝」這個字眼。原文直接可翻譯「我不再是你們的/為你們的」。耶和華起初對摩西說「『我是』(自有永有的)、『我是』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」。以色列人有「我是」為他們的上帝,「我是」為以色列人的!如今,以色列人成了羅阿米(不是我民),耶和華上帝也成了以色列人的「我不是」!
****************
在此我想可討論一個神學議題:人是否可能失去上帝揀選?以色列人是上帝揀選的子民,他們怎麼失去選民的身分???就此,神學家區分約和揀選:約的範圍比揀選廣闊——凡蒙揀選的必然在約之內,但是在約之內的人不見得都是蒙揀選的。也就是說,一個人可進入約、享有約一切外在記號(這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割禮、逾越節、獻祭等)——就此來說他是與上帝立約的人。但是他若不忠實守約,其實就印證他並不是真正上帝選民,或用保羅的用詞:他不是真猶太人(羅2:28-29)。與其說他失去揀選,應該說他從來就不是上帝所揀選的。這是與有形/無形教會平行的概念。
這與我們有關係,不是嗎?上帝與我們和以色列人所立的是同一個約,恩典之約,雖然外在執行方式不同,但是約的條件是一樣的:信心是我們領受恩典之約其中恩典的條件——所有恩典都是憑著信心領取的。而真信心必然發出仁愛,也有其工作,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不是真信心,是死的。我們可不可能失去上帝的揀選?簡單說:揀選從來不是我們的,就從來不是我們可失去的。但這不是說:凡受洗、領聖餐、與上帝立約的人都是真蒙恩得救的上帝子民。若一個人說他信耶穌、也領聖餐,卻沒有順服基督、認祂為主、沒有發出仁愛、沒有善行、沒有行為、沒有活出新人的樣式,那麼他也不應該太奇怪在那一天,主會對他說:你,羅阿米,不是我的子民!。。。而上帝選民有沒有可能聽到上帝說:羅阿米???何西阿是對所有以色列人說話,羅阿米這個名字是給所有以色列人的警告。我們不應該以為每一個當時以色列人都不蒙憐憫、或都不是上帝選民:::羅阿米也是對以色列人之中真正上帝選民的警告!這警告對上帝選民來說是恩典,要叫他們不斷地悔改歸向耶和華,就如父管教兒女,上帝也會對祂子女發出最嚴厲的懲戒,因為主所愛的,他必管教,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(來 12:6)。因此,改革宗神學家會說:福音裡面有律法、有警告、有訓誡——為要保守上帝選民保守到底。
******************
這樣,我們也就不奇怪在這段最嚴厲、最令人畏懼的經文裡面有福音。從1章10節到2章1節,何西阿三個孩子的名字都得到「翻轉」。
10 然而,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,不可量,不可數——這是說,就算以色列人不忠實,耶和華上帝信實:祂必要成就祂的應許(創22:17)。
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,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。11 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,為自己立一個首領——保羅和彼得後來都引用這節經文、描述本來不是上帝子民的外邦人、如今和猶太人一起在耶穌基督裡成了上帝兒女(羅9:25-26;彼前2:10)。
他們從這地上去,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——「從這地上去」或「從地上升起、如同種子從地上發芽」,因為「耶斯列/耶和華打散」成了「耶斯列/耶和華撒種」。。。1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(就是我民的意思),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(就是蒙憐憫的意思)。
這就是福音。但最後讓我們再問:身為父親的先知何西阿對他兒女的名字有何感受???在座的父母,如果你的兒女名叫「被耶和華打散」「不蒙憐憫」「不是我民」,你有什麼感受???。。。你現在開始一撇上帝的心意了,就如先知何西阿必然體會上帝心意。我們讀這段經文,很難不憐憫先知何西阿。然而,我們真的應該要「同理」的是:上帝的心意——這就是上帝對祂所愛的淫婦、祂自己收納的悖逆、淫亂之子的心意。。。也就是說(如果我們能這樣說):藉著先知何西阿,我們也可體會上帝的「感受」了。
愛一個人總是有代價。愛一個淫婦的代價不斐;愛淫亂所生的兒女,會要人付上極高的代價。。。這段經文宣告上帝要實現約的應許(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),祂要翻轉兒女的名字。但是祂要如何實現應許、如何翻轉兒女的名字?
從一開始,祂就告訴我們了,不是嗎?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;你要傷他的腳跟(創3:15);上帝自己要付上人違約的代價(創15);耶和華要自己準備獻祭的羔羊,我兒(創22)。。。永生上帝兒子要成為人子。上帝的獨生愛子、祂所喜悅的,要受洗歸入我們的名下,好叫我們歸入永生上帝(父子聖靈)的名下。上帝兒子成了人,好叫我們人成為永生上帝的兒女!。。。這就名分翻轉。名字 身分 如何翻轉???
那滿有憐憫有恩典的,在十字架上,成了羅路哈瑪、不蒙憐憫的。那「我是」,在十字架上,成了羅阿米、不是我的子民。上帝兒子在十字架上喊:我的上帝我的上帝,你為什麼離棄我?在十字架上,拿撒勒人耶穌成了耶斯列,被耶和華拋棄的。
翻轉。弟兄姊妹,這就是翻轉。這就是改運: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 (彼前 2:24)。。。何西阿那時指望的是猶大人和以色列人一同聚集所立一個首領,大衛的後裔、耶和華的受膏者。而我們所信所盼望所愛的,也是這同一位,我們的主,拿撒勒人耶穌基督。
讓我們一起禱告
- Addeddate
- 2022-04-03 10:24:04
- Identifier
- 220403-xzhosea-1.4-2.1-supper
- Scanner
- Internet Archive HTML5 Uploader 1.6.4
- Year
- 2022